隨便從一個人的身上或臉上,很容易就能找出幾顆痣,由此可知痣的發生率有多高了。身體或臉上的痣大多數是後天才長出來的,痣的治療過程須先經過醫師診斷其性質是良性或惡性,若為良性,也須視黑痣的情況來決定處理方式,常見的處理方式有:手術切除和雷射除痣。 李士虹醫師偶有遇到在夜市點痣,卻留下凹陷性疤痕的案例,因此提醒各位: 痣的處理還是要經由專業的醫師處置才安全。手術切除通常可以一次處理,但是術後可能產生疤痕; 雷射除痣的次數則要看痣的深淺和大小而定。但是臨床上只要是有懷疑有惡性變化的痣,即使擔心有疤痕都應該要切除送病理化驗。如果是良性的痣,為了美觀或面相因素想要去除,目前大多數的醫師會選擇以雷射除痣,主要是雷射治療的深度比較好控制,治療的次數也比電燒除痣來得少。一般的痣以雷射處理,平均大約要接受1~3次的治療,每次間隔2~3個月,有時遇到難纏較深的痣也有可能要打到3次以上才能清除乾淨。通常醫師以雷射除痣時,剛打完會留下一個小傷口和皮膚凹陷,可以使用人工皮或藥膏照顧傷口,隨著時間這個傷口復原長平之後若痣再長出來,就可以進行第二次的治療,多次治療直到打乾淨為止。 

雷射除痣

 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李士虹皮膚科診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